剛剛從留言得知本網站入圍了「2007 年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」的「年度最佳生活品味部落格」初審; 於是連上官網一看, 原來還要貼貼紙及發文章以「驗明正身」, 所以就產生了這篇文章。
話說, 自從報名後我就忘了自己是報哪一類的, 更別提留意評選結果; 所以還要感謝好心的「Adonis」通知, 在這恭喜他也入圍了「年度最佳生活品味部落格」初審 (由此可知 Adonis 是如何的有雅量, 沒有因為我和他在同一組就故意不通知我… XD)。
總之就是入選了初審, 而我參加的那一組共入圍了 248 個站 , 所以能入圍初審並沒有什麼了不起。所以… 嗯… 只能自己暗爽用! (我這樣寫, 大概決選的評審會直接把我刷掉吧! 冏rz)